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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認真貫徹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中小學生防溺水工作的通知》(政辦秘〔2020〕31號)文件精神,切實做好中小學生開學及防溺水教育和管理工作,確保廣大學生生命安全,結合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的工作要求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各相關單位的社會監管責任、教育部門的主體教育責任和家長的主體監護責任,形成政府、學校、家長、社會齊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工作目標
負責轄區內少年兒童溺水預防、救助和處置工作。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少年兒童較為集中地區的宣傳教育和管控,突出抓好雙休日和節假日學生脫離學校、留守兒童遠離父母等薄弱環節的監管,對存在隱患的危險水域,進行必要的治理防護,做到警示標志全方位、隱患治理全覆蓋、巡邏巡查全時段。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組織機構
為確保此次工作全面深入開展,成立活動領導小組,具體人員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立在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所,兼任辦公室主任,其他安監所工作人員負責專項行動的具體業務工作。
(二)加強宣傳教育
通過各種形式和載體,全方位加強對學生的防溺水安全教育,使學生牢固樹立安全意識,提高自救自護能力。要特別做好留守兒童、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單親家庭子女等重點學生的安全教育。
(三)落實安全管理責任
1、落實工作責任制。各村、轄區內各學校要將學校開學及預防學生溺水教育工作責任落實到每一位村干部和轄區內各學校主要負責人,明確具體工作職責,做到計劃、有安排、有措施,將預防溺水教育覆蓋到每一位學生。
2、告知家長履行監護責任。通過召開家長會、發送致家長—封信、家訪、簽訂《預防未成年人溺水法定監護責任承諾書》等多種方式,告知家長認真履行監護人職責,切實承擔起學生校外監管責任,將防溺水提醒、引導工作覆蓋到每一位學生家長。要按照上級相關部門要求,將《致家長—封信》送達家長。對因外出打工等原因長期不在學生身邊的學生家長,也要采取適當的方式將《致家長—封信》送達家長,確保不漏一人,確保有家長反饋。
(四)強化防范工作措施
1、落實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制度。各村、轄區內各學校要立即組織力量,對轄區內水域的安全隱患開展一次全面細致的排查,做到排查一處整治一處,做到不留死角。對易發生溺水的地方必須設立防溺水警示標志,加裝防護設施,對可能發生溺水事故的危險地段要安排人員開展安全巡查,確保學生安全。
2、加強對重點人群、重點時段的安全管理。一是加強對暑假期間學生的安全管理,學生假期要落實家長或相關人員監護;二是各社區、各村要加強對留守兒童的愛心監護,組織有爰心、有熱情、有能力的鄰居與留守兒童開展結對幫扶行動,使留守兒童在假日期間得到有效管。
四、工作要求
(一)各村、轄區內各中小學校,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明確轄區內管理責任,認真安排部署預防溺水教育措施,逐項抓好落實。把預防學生溺水工作做細、做實,確保今年預防學生溺水安全教育工作扎實開展,取得實效。
(二)要充分認識預防學生溺水工作的長期性,積極探索并建立預防學生溺水安全教育和管理的長效機制,進一步落實預防學生溺水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措施,做到常抓不懈,確保學生安全。
(三)鎮安監所對各社區、各村、轄區內的學校開展防溺水工作情況進行督查、檢查,督促社區、村組和轄區內學校健全制度,加強管理,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消除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