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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加強預防溺水事故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有效預防和減少學生溺水事故的發生,確保校園和諧穩定,進一步推進平安建設,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防溺水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工作,因人事分工變動,我鎮調整了鎮防溺水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兼任辦公室主任。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協調、組織防溺水工作,提供必要的預防經費和物資保障。辦公室負責防溺水安全教育的開展、檢查督促、資料收集與歸檔等工作。
二、責任分工
(一)鎮黨政辦:負責牽頭、組織協調相關職能部門開展專項工作;圍繞專項工作,做好上傳下達,將工作情況向領導反饋,并及時反饋給部門,對于領導布置的工作認真落實到部門,同時做好檢查工作。
(二)鎮宣傳口:利用電子顯示屏、廣播、微信、宣傳欄等形式,加強游泳安全、預防溺水警示教育和經驗做法宣傳,在全鎮營造預防溺水的濃厚氛圍;組織開展各種形式宣傳教育活動,針對各類人員特別是留守兒童加強宣傳教育。
(三)鎮綜治辦:將預防溺水事故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建設考核范疇,推動專項工作措施落地。
(四)團委:組建預防溺水青年志愿者服務隊伍,暑期期間,組織開展日常巡邏勸導活動;聯合有關部門,廣泛參與暑假期間防溺水的相關專題宣傳。
(五)鎮安監口:督促相關企業加強工地施工過程中形成的水池、水坑、坑洼監管,對危險水池、坑洼及時回填,無法回填的設立警示標志和有效的防護設施,加強巡查管理。
(六)鎮農業農村口:加強對水利工程日常管理。對施工河段長年保持有深水的位置,督促水利工程管理單位或施工單位在顯著位置設立危險警示標識。對重點水域加強巡查管理,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七)派出所:負責組織民警在走訪活動中,積極開展預防溺水安全宣傳,積極配合學校開展預防溺水安全教育。
(八)學校:及時向學生及家長科普防溺水知識,發放《關于預防學生溺水致全國中小學生家長的信》;負責學生預防溺水事故安全教育,通過公共安全教育課、校園宣傳等形式,利用主題班會、宣傳展板等途徑開展預防溺水事故專題教育,增強教師、學生、家長的防范意識,讓學生掌握溺水時正確自救施救方法。全面開展集中教育活動,印發宣傳資料,并通過開展暑期家訪,延伸預防溺水宣傳教育陣地,增強家長預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意識和監護人的責任意識,共同做好安全防護工作。
(九)衛生院:制定溺水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確保事故發生后,救援人員迅速到位,及時開展應急救援;配合其他部門做好預防溺水、救人自救的宣傳、教育、培訓工作。
(十)各村(居、場):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發揮熟悉情況、直面群眾的優勢,組織對轄區內的池塘、溪流、河道、溝渠、水庫等易發生溺水地段開展安全隱患拉網式排查,樹立警示標志,放置救生桿。實行村干部包片制度;重點時期,在事故多發、易發水域組建專職巡視、救生隊伍,建立健全水域日常巡查制度和監督制度,做到人員到位、巡查到位、監督到位。
三、工作重點
重點以宣傳教育為主,突出做好預防工作;把牢6月至9月天氣炎熱、溺水事故高發的暑期時間段;守牢易發生溺水事故的池塘、水庫、積水坑低等危險水域。
(一)全面排查整治隱患。各村(居、場)按屬地管理原則,對轄區內的江河湖泊、水庫、池塘、廢棄水坑等水域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全面查找隱患,做到無盲區、無死角。
(二)大力開展防范宣傳。各中小學利用校園廣播和主題班會課,加大宣傳教育力度,懸掛宣傳標語,布置宣傳專欄、板報,每學期召開一次防溺水安全知識講座,節假日及放學前做一次防溺水等安全知識教育,不停的加大力度宣傳安全教育工作,擴大學生的安全知識面,對安全知識理解更深刻;進一步加強與家長的溝通聯系,切實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護職責。同時,組織開展預防溺水每月主題宣傳活動,確保人人增強安全意識、人人掌握自救知識。
(三)建立長效機制。各村(居、場)要在其管轄范圍內的各水域權屬主體設立醒目的警示標志,加強日常巡查;要在暑假期間會同團委、婦聯、關工委等進行關于青少年兒童安全教育監護責任的家訪。建立假期安全對接機制。建立安全家訪機制。學校要動員全體教職員工,在每學期和每年暑假期間開展安全家訪活動,通過多種形式將安全教育宣傳工作覆蓋到每一位家長。要突出抓好各類考試畢業離校后及暑期等節假日學生脫離學校教育、留守兒童遠離父母監管等薄弱環節,落實監管責任。要認真落實安全保衛制度,特別是節假日的值班保衛制度。要實行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的報告制度,及時如實上報相關信息,不得瞞報、遲報、漏報。如遇突發事件,要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并妥善處理。各校、各村(居、場)、各單位上報信息要及時、真實、準確。
四、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20年6月5日前)。全鎮各村(居、場)、學校及有關部門單位召開防溺水專題會議,全面部署預防溺水工作,認真做好關于防溺水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的安排,組織開展預防溺水宣傳月活動,多渠道、多形式開展防范溺水事故宣傳教育。健全完善預防溺水專項治理工作聯動機制,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各部門單位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排查整治階段(2020年6月6日—6月15日)。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完成對所屬區域安全隱患排查,對水域所屬地方、單位、責任人、安全隱患、基礎設施,以及安全管理制度落實,警示標識、救援裝備設置等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做到底數清楚、情況明了。
(三)常態化鞏固階段(2020年6月16日—10月31日)。按照職責分工,嚴整改、抓落地,全面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強化專題宣傳教育,強化常態巡查。鎮預防溺水事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成立專項督查組,開展常態化督查,落實“一事故一核查一通報”制度,嚴格倒查并問責,并將溺水亡人事故納入平安創建和綜治考核內容。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各有關部門、各村(居、場)要充分認識預防溺水事故工作的必要性、緊迫性,切實增強維護公共安全的責任感、緊迫感,迅速行動起來,強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鎮部門間聯合檢查、信息傳遞等工作機制,推動預防溺水工作扎實有效開展。
(二)強化措施,加強督查。各各村(居、場)有關單位要加強督導檢查,確保機制健全、任務明確、措施到位。要健全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細化工作措施,認真開展自查和整改工作,建立隱患排查臺賬,對發現的各類隱患逐一進行整改,確保警示標識、隱患整改、監管監控全覆蓋。
(三)加強協作,強化責任。各相關單位要加強協調配合,齊抓共管,分工協作,全面排查安全隱患,及時解決突出問題,形成黨政領導、部門聯動、依法監管、社會參與的聯動機制。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預防溺水事故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