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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兵器》2018年第5期
新時代具有新要求,建設高水平的平安中國和法治中國是當今政法工作的重任。公正優質、規范高效是新時代執法方向。武器作為最高執法武力手段,將是反恐防暴、維護良好治安秩序、確保政治穩定、促進經濟發展的重要手段。然而,當前基層民警“不愿配槍、不敢用槍、不善用槍”的現象還很嚴重,究其原因主要是在武器使用上存在意識與技能障礙。提升武器使用能力、解決武器使用中的相關障礙問題,將是新時代公安教育訓練工作的重任。
一、武器使用障礙詮釋
“障礙”意為阻擋前進的東西,使不能順利通過,也可以理解為不容易超越,行動或思維受阻。“武器使用”是警察的法定特權,是民警在執法過程中根據警情需要持槍戒備、出槍警示、鳴槍警告、開槍射擊的行為過程,是警察執法權限中最嚴厲的強制手段。“武器使用障礙”是指在武器使用過程中由于心理、意識、技能和環境因素導致的槍支使用意識不暢和行為受阻。從昆明“3•01”暴恐事件發生后,國內武器使用在大環境上已經發生了根本變化,基層民警武器使用能力和意識有了很大改觀。但是,通過基礎調研和對近年相關案例分析,筆者發現,基層民警仍存在諸多武器使用問題,究其本質原因主要是部分民警在武器使用上存在意識與技能的障礙。為提升執法公信力和促進新時代高水平社會治安環境的創建,加強規范用槍,促進基層武器使用最優化,進行相關研究工作還是一項艱巨而緊迫的任務。
二、當前基層民警武器使用障礙現狀分析
(一)槍支使用不規范由于“佩帶使用槍支”規范操作和“槍支安全操作”意識淡薄,部分民警仍然存在不愿配槍、出警不佩槍、下班不交槍、實施徒手制服時持槍控制嫌疑人、槍口亂指向、食指動作不規范等嚴重問題。這些問題的存在不僅安全隱患大,而且該用槍時用不上,不該用槍時卻誤傷了民眾。例如,2015年,某地一女民警在持槍控制一嫌疑人(警方線人)時,由于槍支上膛且食指放在扳機上,結果受旁邊槍聲影響而受驚,導致槍支擊發,將“所控線人”擊中身亡;2016年9月14日晚7時,某地一攜槍便衣民警在下班途中因駕車剮蹭與群眾發生沖突,在對方多次挑釁下,因情緒失控而掏槍射擊,結果導致1人死亡、1人重傷。
(二)用槍主動性不強部分民警由于對法律法規條款理解不深,對用槍條件、時機把握不準,對依法使用武器吃不透,加上對槍支的性能掌握不夠,技能不熟、出警不帶槍、處警不用槍的情況還較為嚴重,這不僅制止不了暴力行為,甚至還可能付出生命的代價,導致民警的執法威信受到嚴重挑戰。例如,2018年2月20日晚19時,某地一男子當街持菜刀追砍一女子,處置民警由于未按規范佩槍巡邏加上裝備有限,未能及時、有效制止暴力行為,導致一男一女被砍倒在地。
(三)心理應對能力薄弱由于訓練和實戰缺乏,導致有的民警心理承受能力差和現場調控能力弱,實戰時心理過度緊張、意識失控、動作慌亂盲目,不能有效把握射擊的精準性和動作的協調性,易延誤戰機和導致事態擴大。例如,2014年5月30日,某地發生一起醉漢持刀滋事事件,民警到現場處置時遭暴徒持刀追砍,該民警被迫掏槍射擊,在近2米的距離內,該民警共開5槍都未擊中暴徒,第6槍在近0.5米的貼身距離才將暴徒擊斃。事件平息后,該民警坦言當時由于情況緊急,心里緊張,導致槍支失控,影響了準確度。
(四)槍支控制力不夠由于訓練時間、方法、場地器材及自身感悟等原因,部分基層民警對槍支操作和控制的能力還較弱,表現為持槍動作不規范、槍口指向不嚴謹、持槍時身體變換隨意、用槍時機盲目,導致隨意出槍、糊亂開槍的情況還時有發生。例如,2016年,某地在處置一起人為堵塞交通事件時,多名警察在警告無果的情況下竟然向赤手空拳、無暴力威脅的精神病患者開槍;2015年7月20日,某地警察在處理一起非法募捐活動時,竟然拔槍指向鬧事者的頭。
(五)現場處置能力不足由于缺乏綜合訓練和實戰經驗積累,部分民警實戰應對能力弱,對緊張激烈、瞬間萬變的實戰現場明顯力不從心,在執法時極易陷入被動。例如,2015年某日傍晚,民警趕赴某商貿中心處置持械斗毆事件,在語言警告無效的情況下鳴槍警告,結果遭到斗毆雙方追砍,該民警5發子彈打完也未能控制現場,導致其不僅被砍成重傷,槍支也弄丟,后來動用了大量警力才找到;2016年11月22日,某地民警在處置一起農民堵路事件中,由于受到圍攻,該民警出槍并鳴槍,但部分堵路群眾仍未停止圍攻,一直追逐民警,現場失控,導致執法被動。
三、武器使用障礙的具體特征及成因分析
個體內因與環境外因促成了武器使用障礙,具有個性與共性的雙重屬性。
(一)性能障礙“性能障礙”主要是指在用槍過程中因對槍支構件性能不了解而表現出的用槍消極與行動受阻。由于民警槍支使用少,對槍支的射擊原理、配件構成、維護保養、故障排除等技能掌握得不夠,導致在用槍時缺乏信心或動作遲鈍、行為被動。
(二)技能障礙“技能障礙”主要是指在武器使用過程中因為技能的不熟練、不到位、不規范而導致的用槍動作遲鈍、方向不明和思想猶豫。這種狀況產生的主要原因是訓練體制不全、訓練目標不明確、自我訓練積極性不高、專項訓練缺乏、訓練設施有限、訓練時方法不科學和實彈射擊機會少造成的。
(三)意識障礙“意識障礙”是阻礙武器使用的主要因素。由于受主客觀原因的影響,部分民警在思想上缺乏用槍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思維誤區、心理素質薄弱、執法環境不適、對社會輿論驚恐、執法經驗缺乏等都會成為民警用槍意識被動的原因。
(四)心理障礙“心理障礙”是指由于心理焦慮、恐懼、亢奮等情緒因素阻礙了武器使用行為的正常實施。心理過度緊張和嚴重不適會導致用槍判斷能力和控制能力的喪失。動作遲鈍、手足無措、行為失控、盲目擊發等就是具體表現,這主要是心理承受能力弱和現場自我調控能力不足所致。
(五)法律認知障礙“法律認知障礙”是因為民警對武器使用法律依據理解不深而導致的用槍意識和行為受阻。我國武器使用法律依據較為籠統,難以精準理解和把控,加上個體理解分析以及理論聯系實際能力不足,部分民警對依法用槍行為、程序、時機界定不清、把控不準,自由裁量能力缺乏。
(六)現場處置障礙“現場處置障礙”是指民警難以根據臨戰警情的復雜性、可變性和激烈性進行靈活有效的現場處置。由于經驗、心理、技能、戰術及協同等方面能力的不足,有的民警未能根據警情的變化和險情的實際需要綜合應用技戰術對現場進行有效把控,導致束手無策,讓險情上升、沖突加劇、傷亡增大。
四、克服武器使用障礙的現實必要性
(一)提升用槍能力,促進武器使用技戰術發展在先進理念和科學方法的指導下構建理想的訓練機制。通過自我訓練、崗位輪訓、專項培訓、以考帶訓等形式,對基層民警武器使用的相關障礙問題進行有效梳理和徹底根除,促進基層民警用槍技戰術發展,真正實現人人都懂槍、個個都會用槍、全警都能用好槍的新常態。
(二)增強用槍熱情,構建武器使用新環境促進民警對法律法規的精準理解,排除思想困惑,化解心理矛盾,很好地把握自由裁量權,增強民警用槍信心和熱情,有效構建基層民警“愿用槍、敢用槍、善用槍”的執法新態勢,真正實現“大膽用槍、規范用槍、有效用槍”的新格局。
(三)促進用槍規范,實現武器使用最優化加強基層民警規范用槍的安全意識,在優化訓練機制、突出訓練實效的前提下積累更多實戰經驗,提高臨戰能力,通過意識、技能、戰術、心理的提高促進武器使用的最優化。
(四)強化執法威信,構建高水平的治安環境讓基層民警熟悉用槍,敢于“亮劍”,從而精準有效地打擊暴力犯罪,維護社會穩定,加大對暴力犯罪的威懾力和處置能力,確保高水平的社會治安環境構建,促進當代特色經濟的持續發展。
五、克服武器使用障礙的主要內容及特殊訓練方法
武器使用屬特殊的操作性技能,它不僅需要技能與戰術的合理結合,更要心智、心理與技戰術的融匯貫通,采用科學系統的訓練方法進行有針對性的常態訓練是解決相關障礙的理想途徑。
(一)克服武器使用障礙的主要內容武器使用主要包含基礎技能、戰術應用和綜合實戰三大主體內容。“基礎技能”是槍支常規使用方法和一般使用技能的總稱,包括槍支性能結構、檢查排障、維護保養以及持槍戒備、據槍指向、瞄準擊發、上膛退彈、保險聯動、推進移動、掩體利用等;“戰術應用”是用槍技戰術在具體實戰場景中的靈活應用,如快掏槍射擊、移動射擊、防衛射擊、掩護射擊、近距離射擊、抗干擾射擊等;“綜合實戰”是根據處置現場警情的實際需要,將各種應用射擊能力進行有效結合與臨戰應對。
(二)解決武器使用障礙的特殊訓練方法武器使用要嚴格按照分化、泛化、自動化的技能掌握過程,采取輔助訓練、一般訓練、專項訓練的有機結合,有效促進技戰術的全面發展。1.輔助訓練。“輔助訓練”是通過一些間接而專業的訓練方法促進身體機能對武器使用的適應,如“信號練習”提高反應能力,“平衡練習”提高身體自控能力,“視覺練習”提高觀察能力,“本體感覺練習”提高動作規范性等。2.一般訓練。“一般訓練”是通過常規前沿的訓練方法促進武器使用技能形成。一般訓練遵循從意念→操作、分解→完整、簡單→復雜、靜態→動態、熟練→實戰的進程,通過持續、重復、變換的訓練方法加以鞏固和提高,形成良好的肌肉記憶和動力定型,如近距離快掏槍射擊,民警應先在大腦思考動作過程和實戰場景,再徒手感悟身體移動與動作運行路線,然后利用槍模或空槍重復訓練,以加強熟練性和規范性,再采用真槍進行完整的靜態或動態加強,最后以實彈射擊固化、提升動作。3.專項訓練。“專項訓練”是根據武器使用專項能力的提高進行的針對性訓練。專項訓練主要以訓練控制能力和操作能力為導向,既有具體技術動作的單一性,又有技戰術的系統綜合性,全面提高武器使用的技戰術應用能力,如“超負荷訓練”提高對處置現場的適應,“超壓力訓練”提高心理的適應,“場景模擬訓練”提高現場處置能力等。
六、克服武器使用障礙的實訓途徑建議
(一)強化規范用槍與法律熟知是前提安全、規范、依法用槍是武器使用的前提。在嚴格規范佩槍的前提下,把“入眼、入身、入心”的訓練工作落到實處。將相關規定、規范和法律條款制成手冊隨身攜帶或“上墻”;通過場景模擬、案例重演、壓力對抗等訓練方法,針對相關法律依據進行專項訓練;針對難點、重點問題進行重復訓練。讓安全、規范、依法用槍時刻呈現于眼,不斷扎根于身,永遠通透于心,徹底解決武器使用意識上的問題。
(二)掌握全面的基礎技能是根本基礎技能是槍支靈活應用的保證。沒有全面、系統的基礎技能作支撐,槍支的戰術應用能力將受到制約。掌握前沿、實效的槍支基礎技能對提高武器使用實戰能力具有很大的促進作用。通過細化訓練步驟、強化訓練質量、優化訓練途徑、深化訓練內容來掌握全面的基礎技能。民警要善于借助本體感覺訓練加強身體空間感和動作規范性,憑借視覺訓練提高觀察力和判斷力,依靠延伸訓練提高技能動作的應用能力。精度射擊、組裝拆卸、據槍動作、槍口指向、食指動作、戒備姿勢、語言控制、移動方法、掩體利用等都是重要的基礎技能,民警都要熟練掌握。
(三)提升心理適應是保障良好的心理素質是規范高效、依法準確使用武器的保障。加強心理自控與調節能力是心理訓練的目標。以輔助訓練對個人心理潛能進行挖掘,借助一般訓練對心理素質進行提高,依靠專項訓練對自我現場調控能力進行加強。心理拓展、越障攀爬、散打實戰、短跑起跑、注意集中、適應槍聲等都是提高心理素質的最佳輔助訓練方法,場景對抗、影像模擬、彩彈對抗、信任射擊等是提高心理素質的有效專項訓練方法,現場調控是現場自我進行心理調節的一種方法,是獲取穩定心理素質的有效方法,具體有認知法、放松法、暗示法、表象法。另外,對民警用槍后心理調適干預是民警心理健康發展的保障,相關部門應該盡快形成規范機制。
(四)提升應用能力是核心民警能夠根據實戰需要靈活運用技能是克服武器使用障礙的關鍵環節。應用射擊是把握實戰主動、確保自身安全和及時排除危險的主要技能,更是解決武器使用障礙的有效途徑。
1.快速射擊。“快速射擊”是指快速完成掏槍上膛,瞄準擊發的用槍過程。快速射擊是近距離射擊的主要方式,也是實現快速控制、以快打慢的有效方法。快速射擊包括快速掏槍、迅速上膛、快速據槍、概略瞄準、準確擊發等幾個技術環節,包括有快掏槍近距離射擊、快掏槍倒地射擊、擊打快掏槍射擊、移動快掏槍射擊、躲閃快掏槍射擊、進入掩體快掏槍射擊、排除干擾快掏槍射擊等形式。在實訓中,民警可以借助短跑、快速繞臂、快速沖拳、手指專項活動等輔助練習來提高手臂快掏槍速度,同時要針對相關主體技術環節以及打開槍套、打開保險、扣壓扳機等細節動作進行有針對性的訓練,全面提高快速射擊能力。
2.移動射擊。“移動射擊”是在進行身體移動、距離調整和體態變化的同時進行射擊的方法。身體移動方法有高姿、低姿、臥姿和滾翻,腳下有前進、后退、橫向、弧線等移動方向,射擊形式有退步射擊、躲閃射擊、抵進射擊、側身單手射擊、轉身射擊、短停頓射擊等。移動射擊是一種常用、較難把控的射擊形式,對手上的控槍能力,腳下快速穩定、靈活機動的移動和良好的心理素質要求都較高。在訓練時,要先加強快速、穩定、靈活、機動的腳下移動能力,然后過渡到移動與用槍的配合,再進行場景對抗較為理想。
3.掩護(配合)射擊。“掩護射擊”是實現相互保護、協同配合的射擊方法。掩護射擊的核心是行動統一、配合默契,一般是兩名警力以上來完成的戰術射擊方法。根據實戰需要,掩護(配合)射擊有肢體掩護、火力掩護、救護掩護、掩體掩護等形式。“肢體掩護”是通過擊打、撞擊、分割等身體動作為戰友獲得射擊空間的戰術方法,“火力掩護”是以危險點為目標有效散開形成多點火力壓制的戰術方法,“救護掩護”是依靠火力掩護受傷戰友撤離或救護受傷戰友的戰術方法,“掩體掩護”是戰友間依靠自然環境、障礙物體和盾牌等掩體進行相互協同的射擊方法。保護同伴射擊、肩扛同伴或物體進行射擊、推開人群進行射擊、閃開同時尋找掩體射擊等都是有效的訓練方法。
4.防衛射擊。“防衛射擊”是以徒手技能進行有效防衛后快速出槍射擊的方法。防衛射擊主要有擊打射擊、躲閃射擊、倒地射擊等。“擊打射擊”是指遇到突然的近距離攻擊時,以快速的推掌、肘擊、腿蹬等反擊動作,在控制安全距離的同時出槍射擊的方法,“躲閃射擊”是通過靈活快速的身體移動,在回避攻擊的同時迅速掏槍射擊的方法,“倒地射擊”是為回避突然攻擊而在倒地的同時掏槍射擊的方法。防衛射擊要以熟練的徒手技能為支撐,要善于借助護具、靶位等器材設施進行有針對性的訓練,讓使用槍支與徒手技能熟練結合,提高槍支應用能力。
5.抗干擾射擊。“抗干擾射擊”是指調節身心和排除外界干擾后進行射擊的方法。抗干擾射擊有身心調節、語言指令、肢體動作、擺脫糾纏等射擊形式。“身心調節抗干擾射擊”是指通過注意力和身體穩定性調整后進行的射擊方式,“語言指令抗干擾射擊”是通過語言告知現場無關人員閃開、蹲或趴下而獲取射擊空間的方法,“肢體動作抗干擾射擊”是通過推、拉、扒、撞等肢體動作排除干擾人群,以實現對目標主體的有效射擊的方法,“擺脫糾纏抗干擾射擊”是在遇到執法對象同伙、家屬的阻擾抓扯,自身利用弱手推、身體撞和身體快速移動等方式擺脫干擾后實施射擊的方法。民警在訓練時可設置鞭炮、叫喊、拍打、抓扯、推攘、穿梭的人群等各種干擾源進行訓練。
6.多目標射擊。“多目標射擊”是在緊急情況下對多個目標或同一個目標不同部位的選擇射擊。對多個危險目標的選擇射擊是根據目標危險程度來決定選擇射擊。單個目標有變化大、移動快的特點,應首選手臂、大腿等非致命、容易擊中、能解除危險或制停的部位進行射擊。當然,在采取瞬間擊斃戰術時,頭部、心臟將成為首選目標。多目標射擊的訓練方法包括固定靶位選擇射擊、識圖像選擇射擊、口令分辨選擇射擊、動靜結合選擇射擊、快慢結合選擇射擊、隱顯靶位選擇射擊、激光模擬系統等。
7.利用環境射擊。利用現場環境進行有效射擊也是善用槍的主要表現。電桿、石墩、墻體、樹木、沙堆、車輪鋼圈、發動機等都是可用掩體。訓練時要針對觀察判斷、環境識別、位置選擇、接近路線、交替推進等技戰術進行訓練,特別要注重安全隱蔽、有效控制、準確射擊和相互掩護等環節,通過分段完整、場景實戰、壓力對抗等手段加以鞏固提高。除上述幾種射擊方式外,還有持盾(手電)射擊,突入射擊,綜合射擊,體能、技能、戰術一體化射擊等都是很具代表性的應用射擊方法,這里就不一一介紹了。
(五)加強實彈射擊是保證實彈射擊是全面提高民警臨戰適應能力,克服武器使用障礙最直接的方法。民警應先以精度射擊建立槍感和掌握射擊技巧,在通過空槍或訓練槍鞏固和提高動作熟練性后,再根據應用射擊的方法進行各種動態射擊,全方位提高射擊水平和控槍能力。快速排障、快速換彈夾、左右手互換射擊及與各種戰術結合進行的實彈射擊訓練都是很好的訓練方法。基層實彈射擊訓練要形成常態,只有這樣才能提高和固化民警的射擊能力。
(六)增強臨戰處置能力是升華根據臨戰需要有效發揮技戰術的綜合實戰能力、對險情進行靈活有效處置是武器使用的最高境界。場景模擬訓練,影像模擬訓練,標記彈、BB彈、激光系統的對抗訓練是常用的訓練模式。“場景模擬訓練”是根據常用的武器使用實戰場景為內容組織的針對性訓練,該訓練方式是講究實戰性、力求真實性、提倡壓力性、突出綜合性的理想訓練方式,主要有語言場景、沙盤場景、實戰場景等方法。“影像模擬訓練”是以提高依法使用武器能力為主的仿真訓練,該訓練方式主要依靠不同的影像案情場景,是針對判斷能力、決策能力和自信心的加強訓練。“標記彈、BB彈、激光系統的對抗訓練”是理想的真人對抗訓練模式,該方式是強化安全用槍意識、提高執法規范、加強警力協同、提升臨戰心理素質、積累實戰經驗的有效方法。
總之,武器使用障礙目前仍然是基層部分民警較為突出的問題,為有效促進我國民警武器使用的常態化、規范化和優質化發展,滿足新時代高水平社會治安環境的創建需要,全面提高執法公信力,應進行科學、系統、實效的常態訓練,從而解決基層民警武器使用中的障礙問題。
作者:宋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