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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為了準確分析聚酯纖維與粘膠纖維混紡產品的纖維含量,利用二者化學性質的不同,提出了另外一種檢測方法,與GB/T2910.6—2009相比,結果無顯著性差異,且樣品無需進行復雜的預處理,試驗數據穩定可靠。
1前言
粘膠纖維屬于新型再生纖維素纖維,粘膠纖維的化學組成與棉相似[1]。目前國內檢測機構聚酯纖維與粘膠混紡產品纖維含量的定量分析,大都采用GB/T2910—2009中的甲酸/氯化鋅法,由于甲酸/氯化鋅溶液有劇毒,在操作過程中即使試驗人員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也會對試驗人員造成不同程度的傷害。筆者根據幾年來的檢測經驗,結合GB/T2910.6—2009《紡織品定量化學分析第6部分:粘膠纖維、某些銅氨纖維、莫代爾纖維或萊賽爾纖維與棉的混合物(甲酸/氯化鋅法)》,采用了37.5%的鹽酸和甲酸/氯化鋅進行多次試驗,通過試驗分析,優化改進,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2試驗方法
2.1試劑
(1)甲酸/氯化鋅:稱取100g氯化鋅溶解于316mL的88%甲酸中,再加入13.5mL的蒸餾水,充分混合,配制成甲酸氯化鋅溶液。
(2)37.5%鹽酸(m/m)。
(3)稀氨水溶液:80mL的濃氨水用水稀釋到1L。
2.2儀器
恒溫水浴振蕩器;恒溫烘箱;電子天平(萬分之一);帶塞玻璃三角瓶(250mL);燒杯;量筒(250mL);G1砂芯坩堝;抽濾瓶;干燥器。
2.3試驗步驟
(1)甲酸/氯化鋅法:將經過預處理后的至少1g試樣放入250mL三角燒瓶中,每克試樣加入100mL甲酸/氯化鋅溶液,蓋上瓶塞,振蕩燒瓶,在40℃下保溫2.5h,每45min搖動一次,共搖動兩次。用已知干重的玻璃砂芯坩堝過濾燒瓶中的剩余纖維。再用少量甲酸/氯化鋅溶液洗滌瓶中的剩余纖維。用真空泵抽吸排液,依次用20mL40℃的甲酸/氯化鋅溶液清洗,再用40℃的蒸餾水和100mL的稀氨溶液(176g/L)洗滌坩堝上的不溶纖維。每一次在真空泵抽吸排液前,要保證纖維與液體充分接觸至少10min,再用蒸餾水沖洗,保證纖維與水充分接觸約30min,然后用真空泵抽吸排液。烘干坩堝和不溶纖維,冷卻,稱量。[2]
(2)37.5%鹽酸法:將經過預處理后的至少1g試樣放入250mL三角燒瓶中,每克試樣加入100mL37.5%鹽酸法溶液,蓋上瓶塞,用力振蕩燒瓶,室溫下搖動10min,用已知干重的玻璃砂芯坩堝過濾燒瓶中的剩余纖維。再用少量甲酸/氯化鋅溶液洗滌瓶中的剩余纖維。用真空泵抽吸排液,依次用20mL的37.5%鹽酸法溶液,100mL蒸餾水和100mL的稀氨溶液(176g/L)洗滌坩堝上的不溶纖維。每一次在真空泵抽吸排液前,要保證纖維與液體充分接觸至少10min,再用蒸餾水沖洗,保證纖維與水充分接觸約10min,然后用真空泵抽吸排液。烘干坩堝和不溶纖維,冷卻,稱量。[3]
(3)結果計算:兩種方法的檢驗結果按照GB/T2910—2009中的二組分的計算方法進行計算。
3結果與討論
3.1不同聚酯纖維與粘膠纖維混紡比例下的定量分析
將不同配比的聚酯纖維與粘膠纖維的混合纖維用甲酸/氯化鋅法和37.5%鹽酸法計算出聚酯纖維與粘膠纖維的含量。選用37.5%鹽酸作為定量分析溶劑,聚酯纖維與粘膠纖維含量實測結果與實際凈干含量的絕對誤差的絕對值絕不超過1%,故本試驗方法的準確度符合GB/T2910—2009的要求。
3.2相同聚酯纖維與粘膠纖維混紡比例下的定量分析
為了比較甲酸/氯化鋅法與37.5%鹽酸法是否具有顯著性差異并驗證37.5%鹽酸法的可行性,把某聚酯纖維與粘膠纖維混紡的粗紡機織物面料分別用上述兩種方法進行測定。根據顯著性F檢驗法,F=S22/S12=4.09<F0.05。說明兩組數據的標準偏差沒有顯著性差異。故認為兩種方法測得的含量之間不存在顯著性差異,說明該方法的精度較高。
4結論
由以上試驗數據可以看出,本文提出的聚酯纖維與粘膠纖維混紡產品定量分析方法,37.5%鹽酸法測得的聚酯纖維與粘膠纖維混紡產品的纖維含量與按國家標準GB/T2910—2009中甲酸/氯化鋅法測得結果沒有顯著性差異,完全符合GB/T2910—2009的精度要求。此外37.5%鹽酸法與甲酸/氯化鋅法相比還有以下優點:(1)對人體不會產生明顯的毒害影響;(2)減少了化學試劑的用量,降低了對環境的污染。總之,37.5%鹽酸法是甲酸/氯化鋅法的補充和佐證,可作為聚酯纖維與粘膠纖維的混合纖維定量化學分析方法,在檢驗中值得嘗試。
參考文獻:
[1]范雪榮.紡織品染整工藝學(第二版)[M].北京:中國紡織出版社,2007.
[2]GB/T2910.6—2009紡織品定量化學分析第6部分:粘膠纖維、某些銅氨纖維、莫代爾纖維或萊賽爾纖維與棉的混合物(甲酸/氯化鋅法)[S].
[3]秦峰,王石華,陳童.棉和萊賽爾混紡產品的定量分析[J].紡織質量與標準,2010(3):52-54.
作者:葉芳芳 單位:寧夏紡織纖維檢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