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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社會相關力量參與到社會防控工作中來具有重要意義,有利于健全社會防控工作體系,實現社會安定有序,構建和諧社會,有利于發現并解決存在的問題,提升社會防控工作水平。但目前社會相關力量參與不足,影響社會防控工作實效性提升,主要表現為宣傳教育不足、規章制度不健全、參與形式比較單一。有必要采取完善措施:重視宣傳教育,提升社會相關力量參與意識和參與能力;健全規章制度,拓寬社會相關力量參與途徑;并創新參與形式,努力提升社會相關力量參與到社會防控工作的主動性。
關鍵詞:社會相關力量;社會防控工作;參與機制;宣傳教育;規章制度;參與形式
社會防控工作水平提升,確保社會和諧、安定、團結,不僅需要發揮公安部門的作用,同時還有必要調動社會相關力量的參與主動性。這樣既能節約成本,擴大覆蓋范圍,還能及時發現存在的不足,有利于及時排除存在的安全隱患,促進工作實效性提升。但不能忽視的是,目前在社會防控工作中,相應的參與機制不健全,未能充分調動社會相關力量的參與主動性,有必要采取完善和改進措施。
一、社會相關力量參與到社會防控工作中來的意義
社會相關力量是指能夠參與、作用于社會發展的基本單元,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而社會相關力量參與至今沒有權威、統一的概念,大多數學者從公眾參與社會管理的角度來研究和分析,通??梢哉J為社會相關力量參與是指,社會成員自覺或自愿參與各種社會活動或社會管理事物的行為。社會防控工作是社會管理的重要組成內容,也是社會治理中非常關鍵的環節。通常社會防控工作是指,公安機關采取一定的手段與方法,通過影響、控制和消除誘發犯罪的社會因素和社會條件,改變引發犯罪的力量對比,減少甚至消除犯罪活動,最終實現社會治安防控體系良性循環。同時,為提升社會防控工作水平,不僅要發揮公安機關的作用,還要調動社會相關力量的參與主動性,讓他們建言獻策,配合公安機關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最終實現社會和諧與穩定。總之,健全參與機制,充分調動社會相關力量的參與主動性,有利于提升社會防控工作水平,其重要意義表現在以下方面。
(一)有利于健全社會防控工作體系創新社會管理,加強社會防控是當前的一項重要任務。尤其是在改革發展關鍵時期,各種社會矛盾凸顯,再加上貧富差異、社會收入分配不均等因素影響,可能給整個社會帶來不安定因素。在這樣的背景下,更應該加強社會防控工作,充分調動社會相關力量的參與主動性,建立健全的社會防控體系。進而有利于提升社會管理水平,緩和社會矛盾,也為社會的創新發展提供保障。
(二)有利于實現社會安定有序,構建和諧社會社會相關力量參與是社會防控工作的關鍵內容,也是必須關注的重要問題。只有采取有效措施,健全完善相關制度,提升社會相關力量的參與主動性,才有利于建立健全的社會防控工作體系,進而緩和社會矛盾,實現社會安定有序,有利于構建和諧社會。公安機關日常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妥善解決群眾所遇到的難題,保證廣大群眾安居樂業。他們的工作說到底就是群眾工作,要相信群眾、依靠群眾,堅持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這是公安日常工作中必須堅持的路線與方針。同時,也只有吸納社會相關力量的參與主動性,發揮他們的智慧和能力,廣泛吸納社會力量,凝聚他們智慧,才能構筑健全完善的社會防控工作體系。最終實現社會安定有序,有利于構建和諧社會,保障人們安居樂業。
(三)有利于發現并解決存在的問題,提升社會防控工作水平社會相關力量的參與,不僅有利于構建完善的社會防控工作體系,同時還能調動他們的主動性,有利于及時發現相關線索,然后采取有效應對措施,促進工作實效性提升。事實上,社會相關力量是社會生活直接參與者,他們對社情、民情了解最為深刻,對社會各種治安問題感同身受。因此,在他們的參與和幫助下,有利于幫助公安機關迅速查找線索,進而快速偵破案件。并找到社會防控工作的癥結之所在,然后采取有效應對措施,妥善、迅速、高效解決社會治安問題。事實上,社會防控工作是一項造福于民的工作,其目的在于維護安定團結的局面,確保社會和諧穩定,提升治安管理水平。同時我們也應該清醒認識到,社會防控工作有效開展和實效性提升,不僅需要公安部門參與,同時也離不開社會相關力量參與。在他們參與下,再通過整合社會資源,充分調動社會各種力量主動性,才能更好提升工作實效性,鞏固社會防控工作成效。同時也有利于發現并解決存在的問題,提升社會防控工作水平。
二、社會相關力量參與到社會防控工作中來的現狀
雖然健全完善參與機制,調動社會相關力量參與社會防控工作的主動性具有重要作用。但目前在實際工作中,由于相關制度不健全,沒有嚴格落實各項規定,制約工作實效性提升,存在的不足表現在以下方面。
(一)宣傳教育不足為調動社會相關力量參與積極性,讓他們有效參與社會防控工作,加強宣傳教育,提高社會相關力量知曉度是必要的。只有加強宣傳教育,擴大廣大社會相關力量的了解程度,才能調動他們的主動性,讓他們勇于建言獻策,積極參與社會防控工作中來。然而調查顯示,目前相應的宣傳教育不到位,社會相關力量對社會防控工作重要性、具體手段、方式方法了解不全面,難以詳細掌握具體情況,制約工作實效性提出。此外,普法教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安全防范教育不到位,相應的教育培訓制度不健全,難以有效調動社會相關力量參與主動性,有必要采取完善和改進措施。
(二)規章制度不健全健全規章制度,嚴格落實各項制度與措施,不僅有利于規范和約束社會相關力量的行為,還能調動他們積極性,讓他們主動參與社會防控工作中來。同時還有利于推動各項工作制度化與規范化,更好約束參與方日常行動,讓他們努力參與社會防控活動之中,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但目前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難以實現各項工作制度化與規范化,不利于有效規范和約束社會相關力量的行動。此外,利益協調機制與表達機制不完善,基層社會矛盾化解機制缺乏,對可能存在的矛盾未能及時排除。這些問題的存在,不僅難以拓寬社會相關力量的參與途徑,還影響各項工作制度化與規范化進行。最終也不利于調動社會相關力量參與社會防控工作主動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影響社會防控工作實效性提升。
(三)參與形式比較單一豐富參與形式,不僅有利于調動社會相關力量的參與主動性,還能提升工作實效性。然而調查顯示,目前在社會防控工作當中,社會相關力量的參與形式比較單一,主要局限于參加會議,開展調查研究,提出相關意見和建議等形式。雖然這些參與形式能起到一定作用,但形式比較單一,不利于充分調動社會相關力量參與主動性,導致有益的建議和對策難以及時傳遞給相關部門。對于發現的有價值的線索和信息,也難以及時反饋給相關工作人員。這些問題的存在,有可能降低社會防控工作效果,對社會防控工作有效開展也可能產生不利影響。因此,有必要豐富社會相關力量參與形式,讓他們能夠靈活采用多種形式參與社會防控工作之中,為提升工作實效性提出有益的建議和意見。
三、社會相關力量參與到社會防控工作中來的對策
為彌補實際工作的不足,調動社會相關力量的參與積極性,提高社會防控工作水平,有必要落實以下相關制度與措施,促進工作水平提升。
(一)重視宣傳教育,提升社會相關力量參與到社會防控工作的意識與能力為提升社會相關力量的參與主動性,首先就要加強宣傳教育,營造良好氛圍,增強他們的參與意識,提高參與能力。1.注重普法宣傳教育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法律在調整人的思想行動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為調動社會相關力量參與主動性,應該注重普法宣傳教育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要積極組織工作人員加強宣傳活動,提高人們的法制觀念,自覺遵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體系,促進社會和諧穩定。要加強全民普法教育,讓法律知識、法律意識、法律思維深入人心。并讓富強、民主、文明、法治、愛國、敬業等理念落實到人們日常生活當中,有效指導人們日常生活實踐。2.加強安全防范意識教育。社會防控工作體系的構建,除了要發揮人防、物防、技防的作用之外,更為重要的是提高人們的心理防范意識。因此,要加強安全防范意識教育,讓廣大民眾從心底增強防范意識,調動社會相關力量參與主動性,促進社會防控工作目標順利實現。面對犯罪組織化、高智能化新趨勢,更要重視安全防范意識教育,增強社會公眾安全事故防范意識,有效維護自身正當權益。3.完善教育培訓制度。健全教育培訓制度,為社會相關力量開展社會防控治安防范教育,提高他們的參與主動性。注重對社會相關力量開展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努力提升社會相關力量的綜合素質和參與能力,鼓勵并引導他們參與社會防控工作主動性。要健全教育培訓制度,明確教育培訓的目的、流程和方法,將其作為公安機關一項日常工作,并進行監督與考核,確保教育培訓實效性。增進與高等院校聯系,加大資金投入,設立專項基金,邀請高校專家來講學和培訓。從而有利于提升教育培訓實效性,調動社會相關力量參與主動性。
(二)健全規章制度,拓寬社會相關力量參與途徑,推動各項工作制度化與規范化要想健全完善參與機制,提高社會相關力量的參與主動性,有必要完善相應的規章制度,并嚴格落實各項規定,有效約束和規范社會相關力量,為他們創造有利條件,拓寬參與路徑,調動他們的參與主動性。1.健全相關法律法規。社會相關力量是否愿意參與,以及參與效果如何,都離不開相關法律法規約束。因此,有必要健全完善相關法律法規,讓社會相關力量積極參與社會防控工作,促進實效性提升。要增強社會相關力量參與主動性,增強參與意識。同時健全相關法律法規,讓社會相關力量在法律規范下主動參與,消除顧慮,敢于建言獻策,激發參與主動性,提升參與實效性。2.完善利益協調機制與表達機制。公安機關在遇到棘手問題時,要積極、主動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并健全利益協調與表達機制,發揮社會相關力量的主動性,讓他們勇于提供線索,敢于建言獻策,促進社會防控工作效果提升。3.健全基層社會矛盾化解機制。注重對社會相關力量引導,讓他們在基層社會矛盾化解中發揮積極作用,提升工作效率。例如,可以整合社會資源,發揮社會力量的作用,創新工作模式,組織并發動當地志愿者、義務巡邏者,落實責任制,有效化解社會矛盾。同時針對重大安全隱患、及時舉報違法犯罪線索的給予獎勵,調動社會相關力量參與主動性。
(三)創新參與形式,努力提升社會相關力量參與到社會防控工作的主動性為充分調動社會相關力量的參與主動性,在加強宣傳教育,健全規章制度的前提下,還有必要創新參與形式,提高社會相關力量的參與主動性。
1.拓展社會相關力量參與范圍。要落實相關法律法規,保障社會相關力量積極參與社會防控工作,并拓寬途徑,擴大參與范圍,促進工作實效性提升。要順應時展趨勢,盡可能創新社會參與形式,加強相關平臺和載體建設,讓社會相關力量通過多種渠道和形式參與社會防控工作當中,提高工作實效性。例如,在社會防控工作體系建設時,要積極征求社會相關力量的意見與建議,健全相關制度與措施。而在針對某一項治安政策與措施完善時,開展專項管理活動時,有必要舉行聽證會,并認真聽取意見和建議,有利于完善相關政策與措施。此外,還可以通過社會相關力量,建立社會防控工作意見反饋機制。總之,采取上述多種形式,有利于社會相關力量提出方案和建議,對合理的意見和建議要吸納,并積極回應,將對公眾意見的回應公開化、制度化,進而提升公眾參與主動性。
2.健全社會相關力量參與形式。結合當前新情況和新形勢,創新社會相關力量參與形式,提升工作實效性。例如,實現人員配置專職化。社會防控工作人員配置包括民警、輔警、農村基層組織人員、治安積極分子和志愿者。并增進相互配合,切實履行警務職責,實現社區民警專職化。同時還要實現工作時間專職化,對每個社區民警的工作時間進行嚴格考核,安裝人臉識別系統和指紋簽到系統,嚴格落實考勤制度,實現社區民警工作時間專職化。建立并嚴格落實考勤制度,將考勤結果與年終總評掛鉤,調動社區民警的工作主動性。此外還要嚴格落實獎懲激勵機制,每個月要積極開展評比工作,對綜合排名前五的給予物質和精神獎勵。對提供重要破案線索,或搜集重大、重要警務信息的,給予物質獎勵。從而有利于調查民警工作主動性,有利于社會相關力量更好參與社會防控工作當中,提升社會信息采集數量,降低社會治安發案率,確保社會安定、和諧。
3.注重發揮新媒體技術的作用。隨著智能手機普及和廣泛應用,人們之間的聯系越來越方便。為此,社會相關力量參與時,要順應新媒體時代特點,注重發揮新媒體技術的作用,實現社會相關力量參與方式創新。要發揮計算機、互聯網和智能手機的作用,打造專門網站、微電影、微視頻、微信,注重實時短信提醒方式應用,提升工作實效性。例如,注重以互聯網為平臺,大力構筑社會防控工作論壇,增進社會相關力量的互動與交流,營造良好的人文關懷環境。要以“互聯網+公安”平臺為依托,大力推進智慧警務建設,不斷更新警務模式,努力提升社會防控工作效率。四、結束語社會防控工作是一項系統和復雜的工作,對整個社會的安定、和諧、團結、穩定具體重要作用。應該充分認識社會相關力量參與的重要意義,明確存在的不足,然后采取完善措施,建立健全的參與機制。從而更好規范和約束社會防控工作,調動社會相關力量的參與主動性。及時發現并排除可能存在的問題,有效提升工作實效性,實現社會和諧、穩定,保障人們安居樂業。
作者:劉征;焦偉權;趙曉哲單位:河北公安警察職業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