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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省學生安全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和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預防青少年兒童溺水工作的緊急通知》精神,建立預防青少年兒童溺水工作長效機制,切實保障青少年兒童人身安全,經縣政府同意,建立鳳臺縣預防青少年兒童溺水工作聯席會議制度?,F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聯席會議組成
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為各鄉鎮人民政府(含經濟開發區,下同)、縣委宣傳部、縣教育局、縣安監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交運局、縣水利局、縣衛生局、縣氣象局、縣經信委、團縣委、縣婦聯、縣關工委。聯席會議召集人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擔任,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負責日常工作。各成員單位相關負責人為聯席會議成員,并確定1名工作人員作為聯絡員。
各鄉鎮、各相關部門要參照縣里做法,建立聯席會議制度。
聯席會議職責
(一)傳達貫徹中央、省、市、縣關于預防青少年溺水工作有關文件精神和領導指示精神。
(二)聽取并通報聯席會議成員單位關于預防青少年兒童溺水工作情況。
(三)研究、協調解決預防青少年兒童溺水工作中的有關問題,提出政策措施和意見建議。
(四)督促、檢查、指導預防青少年兒童溺水工作。
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職責
(一)縣委宣傳部:組織協調全縣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深入開展預防青少年兒童溺水宣傳報道工作,在溺水易發時期,刊登播放預防溺水公益廣告,引導新聞媒體堅持正面宣傳為主,規范稿件送審程序。
(二)縣教育局:加強對預防青少年兒童溺水工作的研究,及時預警和部署預防青少年兒童溺水工作,督促指導各學校開展預防青少年兒童溺水教育工作。
(三)縣安監局:協同有關部門監督、檢查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部門和中小學校落實防溺水安全措施情況。
(四)縣公安局: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水域隱患排查,及時組織對溺水事故的救援,調查事故原因,鑒定事故性質,配合相關部門處置事故善后工作。
(五)縣民政局:指導村(居)委會發揮熟悉當地情況的作用,在鄉鎮黨委、政府的領導下,落實水域管理責任,定期組織對有安全隱患的水域進行排查登記,在水邊設立警示標牌,并建立水域巡查制度。
(六)縣交運局:加強對道路、橋梁等施工生產過程的監管,在工程建設施工過程中形成的坑、洼等安全隱患要及時排查整改,要求施工單位設立警示標牌。
(七)縣水利局:督促水利部門和水工程管理單位在其管轄范圍內,對發生溺水事件可能性較大的區域,設立醒目警示標志,加強日常巡查,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預防青少年兒童溺水工作。
(八)縣衛生局:及時組織對溺水事故的救援,配合學校做好預防溺水教育工作,幫助學生學習和掌握正確的救人自救常識。
(九)縣氣象局:通過電視、網絡、手機短信、電子顯示屏等及時高溫、暴雨天氣預報,向社會預警。
(十)縣經信委:在高溫、多雨等溺水事故易發期,配合有關部門通過網絡、手機短信等渠道及時向社會預警。
(十一)團縣委:發揮共青團和少先隊作用,開展形式多樣的預防溺水教育宣傳活動。
(十二)縣婦聯、縣關工委:發揮自身優勢,組織各類志愿者結對幫扶農村留守兒童及監護教育存在困難家庭,充分發揮農村留守兒童之家、農村留守流動兒童活動室作用,開展豐富多彩活動,加強留守兒童安全教育。
(十三)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轄區水域隱患排查,設立防護設施,設置警示標志牌,實行包保責任制,落實管理職責;督促鄉鎮村(居)委會與學校進行溝通,落實安全工作職責,針對學生因畢業或放假脫離學校教育、留守兒童遠離父母監管等薄弱環節,落實好監管職責;充分發揮鄉鎮村干部作用,成立村級救護隊,加強協調配合,逐項落實防范措施。
工作機制
(一)每年召開1-2次全體會議。根據需要或縣領導指示可臨時召集會議。
(二)會議議定事項由各有關部門按照部門職能,分工負責,具體落實。
(三)各有關部門要主動研究預防青少年兒童溺水工作,互通信息、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四)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對照要求建立相應機制,落實各項工作任務,聯防聯動,全力防范青少年兒童溺水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