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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態性生態性是指侗族文化產業生態園不僅具有文化產業鏈、也不會對環境造成污染的特性。這是侗族文化產業生態園的基礎特性。從文化產業不僅包括文化產業的生產、銷售和消費,也包括文化產業衍生的餐飲住宿和旅游等產業,促使文化產業生態園形成一個文化產業生態鏈,實現自我持續發展之目標。2.特色性特色性是指侗族文化產業生態園的具有不同其他文化產業生態園的差異性。這種差異性,表現為:一是侗族文化產業生態園與其他文化產業園在文化資源和文化產業運作方式上有差異性,這種差異性是侗族文化產業生態園存在的基礎。二是侗族文化產業生態園間的差異性。不同的侗族文化產業生態園除了具有一些基礎性的文化特征,比如物質文化資源如寨門、風雨橋、民居和鼓樓等,關鍵是不同的侗族文化產業生態園具有各自的特色,比如每一個文化產業生態園要具有自己的特色產業、特色資源和特色的創意產品等。這是不同文化產業生態園的生存之基礎,也是文化產業生態園發展旅游業的基礎和前提,更是文化產業生態園可持續發展的基礎和前提。因此,侗族文化產業生態園的特色性是其所有特性中的最核心最重要的特性,在構建侗族文化產業生態園中一定要注意這一特性。3.文化性文化是人類創造一切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總和。文化性是指侗族文化產業生態園所具有一切侗族的物質文化資源和精神文化資源及其相關產業聚集的特性。侗族文化產業生態園,顧名思義,是充分反映侗族物質文化資源和精神文化資源及發展侗族文化產業生態鏈的園區。每一個侗族文化產業生態園應該具有不同的文化特色,這也是侗族文化產業生態園發展文化旅游的基礎和前提條件。喪失文化特色,侗族文化產業生態園就喪失了其存在和發展的基礎,也就喪失了其發展的動力和源泉。4.創新性創新是指變革、發展。創新性是指侗族文化產業生態園要結合新時代新時期的社會需求而進行文化創新,促使其生產的產品符合社會的需要,促使其可持續發展的特性。創新性,主要表現為:一是侗族文化產業生態園內的物質文化資源的創新。采取現代新材料和新技術來建設具有侗族文化因素的傳統建筑和傳統手工藝產品,使得侗族傳統物質文化具有時代性和科技性,能符合現代社會發展的需求。二是利用現代科學技術創新侗族精神文化如侗族大歌、侗戲和舞蹈等的傳統表現形式,使之具有現代文化表現的特性。三是利用現代新科學技術來發展以侗族語言為核心的廣播電影和網絡媒體等文化產業,創新傳播和發展侗族文化產業的新形式。侗族文化產業生態園主要表現為如上的四個特征,在黔湘桂侗族地區構建侗族文化產業生態園是否具有可行性,這是取決于現有黔湘桂侗族地區文化資源及相關政策,具體而言,構建侗族文化產業生態園的可行性條件如下。
二、侗族文化產業生態園的可行性條件
(一)黔湘桂侗族地區擁有豐富的侗族物質文化資源和精神文化資源黔湘桂侗族地區擁有豐富的侗族物質文化資源,這些物質文化資源分布在侗族自然傳統村寨。侗族自然傳統村寨物質文化資源,主要包括自然生態環境、寨門、涼亭、風雨橋、鼓樓和民居等資源因素。這些資源因素有機融合在村寨自然環境之中,形成一個有機的生態整體。侗族自然傳統村寨在侗族地區是普遍存在的。侗族文化產業生態園以侗族自然傳統村寨為支撐點,圍繞自然村寨人文景觀為打造具有觀光性的文化資源型文化產業生態園,這是侗族文化產業生態園的發展物質基礎。侗族精神文化資源,主要包括侗族大歌、侗族語言、侗族風俗習慣、侗族節日和侗族款文化等。這些精神文化資源,在不同的自然傳統侗族村寨中擁有的程度會有不同。侗族精神文化資源所反映出的是侗族人追求和諧、團結、勤勞和勇敢的民族精神。有的自然侗族村寨受到漢文化的影響程度低,傳統侗族文化資源在這些村寨隨處可見,有的自然侗族村寨受到漢文化的影響程度高,傳統侗族精神文化資源在這些村寨很難發現,侗族這種民族精神滲透于侗族村寨人的言行中。這是侗族文化產業生態園構建的精神追求。侗族物質文化資源和精神文化資源是侗族文化產業生態園的發展基礎條件,喪失這一基礎性條件,侗族文化產業生態園就失去應有創建的必要性。
(二)政府的政策支持文化產業的發展是得到中央和各地政府政策的支持。2009年7月22日,我國第一部文化產業專項規劃即《文化產業振興規劃》(由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2010年7月19日,文化部辦公廳的《關于印發<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園區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辦產發〔2010〕19號);2014年4月16日,文化部辦公廳了《文化部辦公廳關于修訂印發<國家文化產業示范基地管理辦法>的通知》等。國家發展文化產業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規,是各地發展文化產業的有利于政策支持。國家發展文化產業的政策支持下,地方政府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制定相應政策法規,以推動當地文化產業的發展。黔湘桂三省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了相應的發展文化產業的政策法規。2002年4月1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了《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湖南省文化產業發展規劃》的通知》(湘政發[2002]10號)中制定了《湖南省文化產業發展規劃(2001———2010年)》;2011年5月17日,貴州省了《省人民政府關于振興文化產業的意見》(黔府發〔2011〕18號);2010年12月19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了《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文化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桂政發〔2010〕63號)。這些政策法規,對黔湘桂侗族地區侗族文化產業及其文化產業生態園建設和發展起著政策支持,規范和引導文化產業及其文化產業生態園建設和發展。
(三)企業和民眾的積極參與黔湘桂侗族地區擁有豐富侗族的物質文化資源和精神文化資源,是政府發展侗族文化產業及侗族文化產業生態園的基礎資源。只要將通過創意和規劃,積極引導將這些文化資源轉變為文化產業資源,推動侗族文化產業和文化產業生態園的發展。這不僅需要企業參與,也需要民眾的參加。企業是將侗族文化資源轉變為文化產業資源的主體和轉化者,同時也侗族文化產業生態園的參與者和建設者。當前黔湘桂地區侗族文化資源豐富,也形成了具有一定規模的文化旅游景區,但由于文化旅游景區的文化產業單一、同質性現象嚴重,嚴重影響到文化旅游景區的可持續發展。這需要進行規劃和引導,將文化旅游景區轉變為文化產業多樣化、功能多元且富有特色的文化產業生態園區,才能更好更快推動侗族文化產業的發展。這需要按照市場需求構建不同文化產業企業及相關的功能互補企業。企業在文化產業發展及其文化產業生態園建設中受益,促使其發展壯大。民眾在侗族文化產業及其文化產業生態園建設和發展過程中同樣獲得受益,也會積極參與文化產業及其文化產業生態園的建設。這需要文化產業及其文化產業生態園建設具有大眾參與性,只要涉及文化產業領域及其文化產業生態園建設并在這個過程中付出了勞動或貢獻的,都應該得到回報。這樣,才能充分調動民眾乃至一切積極因素投入到侗族文化產業及其文化產業生態園建設中。當前黔湘桂侗族地區民眾對于國家發展文化產業及其文化產業生態園建設是積極參與且支持的。比如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縣“百里侗族文化長廊”的規劃和建設是得到當地民眾支持的,而且當地民眾參與“百里侗族文化長廊”建設的積極性較高。侗族文化產業生態園的文化產業項目規劃和設計,一定要侗族地區文化產業發展的實際,規劃和設計侗族文化產業生態園的文化產業項目體系,這有助于構建侗族文化產業生態園。
三、侗族文化產業生態園的文化產業項目體系
(一)侗族文化產業生態園的文化產業項目體系的構成文化產業項目在不同文化產業生態園區會有所差異,凸顯不同文化產業園區的特色。對于一個核心且具有多功能的侗族文化產業生態園產業項目體系的構成,至少包括如下文化產業項目。1.侗族生態景觀文化產業項目侗族生態景觀,包括寨門、民居、鼓樓、風雨橋、涼亭和生態林等,這些文化產業項目需要保護或打造。侗族生態景觀布局需要特定規劃和設計,促使侗族生態景觀文化產業項目布局合理,便于游客參觀游覽。2.侗族電視廣播影視網絡文化產業項目侗族電視廣播影視網絡文化產業項目,是侗族文化發展傳承的核心項目。要打造以侗族語言為主要傳播語言的侗族電視頻道廣播電臺,電視廣播文化產業是成為侗族文化產業發展的核心和關鍵性產業;同時構建侗族文化影視網絡文化基地,形成侗族影視創作、編劇、制作和放映等侗族文化影視制作團隊,也重視將侗族文化產品通過網絡技術進行傳播,構建侗族文化宣傳網站和網絡中心。這些文化產業項目不僅是具有文化生產功能,也要具有文化旅游的功能。3.侗族戲劇舞蹈音樂文化產業項目侗族戲劇舞蹈音樂文化產業項目要求建立侗族戲劇舞蹈音樂的表演舞臺,如劇院、音樂大廳等。侗族電視廣播頻道的演播大廳在設計時可具有侗族戲劇舞蹈音樂的表演舞臺功能。此外,也可以搭建臨時的侗族戲劇舞蹈音樂的臨時表演舞臺。4.侗族服飾手工藝品文化產業項目侗族服飾手工藝品生產和銷售集中化、規模化和特色化。侗族服飾手工藝品生產和銷售的公司化,將侗族服飾手工業品生產作坊或微型企業進行聯合構建具有一定設計、生產和銷售的能力的中小型企業。侗族服飾手工藝品的設計既要符合侗族傳統服飾手工藝品的因素,又要符合現代社會發展的需要,同時要注意運用新技術工藝來生產侗族服飾手工業品,使之符合新時期社會需求。5.侗族餐飲住宿文化產業項目侗族餐飲住宿文化產業是侗族文化產業生態園必備的配套文化產業。侗族餐飲應該具有侗族餐飲的習慣和特色,同時住宿建筑外觀和內飾設計要具有侗族文化因素。此外,侗族文化產業生態園內還應該有博物館文化事業項目,博物館主要陳列侗族人傳統和現代的生活方式、侗族人信仰、物質文化設施及精神文化產品等。以供游客參觀。
(二)侗族文化產業生態園的文化產業項目特征侗族文化產業生態園的文化產業項目的構建過程,一定要注意侗族文化產業項目應該具有如下特征,這有助于更好發展侗族文化產業。1.重視本土文化,適度植入外來文化侗族文化產業生態園的構建中,重視侗族本土文化產業的打造,將侗族文化因素或基因植入文化產業之中,也要適度植入外來文化,滿足不同游客的文化需求。因此,侗族文化產業生態園的構建中以侗族本土文化為基礎,適度借鑒外來文化發展的成功經驗,打造具有侗族文化基因且具有現代文化因素的文化產品,才能更好滿足社會的不同層次需求。2.多功能園區產業多元化,單功能園區產業特色化多功能園區也稱為核心的文化產業園區,園區內的文化產業要多元化,發展具有不同且互補性強的文化產業,注意文化產業生態園區的功能定位,要促使多功能的文化產業生態園與單功能的文化產業生態園的具有功能互補性,即文化產業具有較強的互補性,避免文化產業同質性。單功能園區的產業特色化和獨特化是單功能的文化產業生態園的能存在且具有旺盛生命力的源泉,否則,單功能園區的文化產業就失去了存在和發展的必要性,就有可能被其他文化產業生態園區所取代。3.以文化旅游為主線,文化生產和文化創意為兩翼以文化旅游為主線,文化生產和文化創意為兩翼,這是侗族文化產業生態園區的功能定位。文化生產和文化創意是服務于文化旅游和發展侗族文化的。文化生產比如侗戲侗歌侗族舞蹈的創作和表演、侗族手工藝品生產和銷售,是服務于文化旅游。還有侗族電視廣播的平臺打造和影視作品創造的目的,不僅服務文化旅游,更重要的是發展和創新侗族文化。侗族文化創意,是基于侗族文化基礎上,結合外來文化,運用新電子計算機技術,創造具有侗族文化元素的具有觀賞性的文化產品或表演文化藝術形式。4.發展傳承侗族文化,推動侗族地區的經濟社會構建侗族文化產業生態園的目的是發展傳承侗族文化,推動侗族地區的經濟社會。因而,侗族文化產業生態園具有事業性和市場性。事業性是指侗族文化生產生態園的構建為一項發展侗族文化的文化事業,為侗族地區人們提供文化事業服務。市場性是指侗族文化產業生態園構建過程中始終以市場為導向,以營利為目標,推動文化產業發展為目的的市場行為。因此,侗族文化產業生態園,不僅承擔發展傳承侗族文化的文化功能,更重要的是還要承擔通過文化產業來推動侗族經濟社會發展的經濟功能。
四、構建侗族文化產業生態園的政策建議
要構建具有上述侗族文化產業生態園的,結合黔湘桂侗族地區實際,提出了如下政策建議。
(一)以市場為導向,政府規劃、引導和支持侗族文化產業生態園的構建過程中,堅持積極以市場為導向,就是指充分利用市場機制推動侗族文化產業生態園的建設,利用市場力量以滿足市場和社會對侗族文化產業發展和文化產品的需求的原則。政府在侗族文化產業生態園建設中發揮著規劃、引導和支持的作用。政府規劃是指政府對侗族文產業生態園的地址和范圍的規劃、產業項目選擇和產業項目內容的挑選等方面進行規劃。政府引導是指政府將文化產業項目引導到原來侗族文化產業生態園所規劃項目的要求范圍,不得因為企業的要求而改變侗族文化產業生態園的項目特征和性質。政府支持是指政府對侗族文化產業生態園建設在土地使用、稅收和資金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在侗族文化產業生態園建設中,堅持以市場為導向,政府要積極規劃、引導和支持(政府規劃和引導是前提和基礎,政府支持是關鍵和核心),對侗族文化產業生態園建設政府做到精心規劃,細心引導和充分支持,鼓勵企業和社會積極參與侗族文化產業生態園的建設,更好促進侗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
(二)以特色生態景觀為基礎,以特色產業為核心,以建特色文化產業生態園為重點,注意單功能或多功能園區的規劃與設計以特色生態景觀是構建侗族文化產業生態園的基礎,這因為侗族文化產業生態園是以文化旅游為主線,特色生態景觀自然是文化旅游的一個不可分割的部分。特色生態景觀包括人文景觀和自然景觀,將對這兩種人文景觀進行規劃和設計,使之便于旅游觀光。特色產業是構建侗族文化產業生態園的核心,注意構建具有特色的文化產業,不同文化產業生態園的文化產業應該有差異,物質文化生產和文化創意活動應該可供外人參觀。不同文化產業生態園應該具有獨有特色的,在打造文化產業生態園時務必考慮,這是侗族文化產業生態園打造的重點。在規劃和設計單功能或多功能的文化產業園時,一定要凸顯單功能園區的文化產業特色性,多功能的文化產業園的文化產業項目多元,在多功能的文化產業園內文化產業項目不得與單功能文化產業園區的特色產業項目具有重復性和重疊性;或者說,無論是多功能的文化產業園的文化產業項目,還是單功能的文化產業園的文化產業項目,都應該具有獨特性,只有獨特性,才能吸引游客觀光和消費。
(三)積極鼓勵和引導社會資金進入文化產業生態園的建設侗族文化產業生態園的建設,除了政府給予一定資金支持外,更多的是依靠社會資金。政府應該做好這兩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制定鼓勵和引導社會資金進入文化產業生態園建設的政策措施,比如財政和稅收政策、土地支持政策等。二是構建鼓勵社會多種主體如自然人和企業等參與文化產業生態園建設的機制,比如可采取股份制、獨資合資和合作等方式參與文化產業生態園的建設。這有利于政府積極鼓勵和引導社會資金進入侗族文化產業生態園的建設。
(四)構建合理的利益分配機制和制度構建侗族文化產業生態園建設的過程,其實質上是涉及到方面利益的重構和協調的過程。因而,構建合理的利益分配機制和制度,是侗族文化產業生態園可持續發展的制度基礎。構建合理的利益分配機制和制度,主要包括:一是確定文化產業生態園的利益主體,這利益主體主要有文化產業生態園的投資者、參與者和相關利益者。這是構建合理的利益分配機制和機制的前提和基礎。二是依據文化產業生態園的利益主體的貢獻大小,來確定利益分配機制和制度。利益分配機制和制度的構建,要堅持這些原則:第一,利益合理分配的原則。在利益分配過程中要考慮到利益相關者的貢獻大小來確定其利益的大小,同時也要考慮到間接做了貢獻的人的利益。第二,堅持先立制度后分配的原則。先要征求利益相關者的意見并獲得同意,構建好的利益分配機制和制度,這可以避免以后利益分配的糾紛。三是利益分配機制和制度的構建要考慮短期性和長期性的結合,也要將政府利益、企業利益、員工利益和當地群眾的利益等相結合,這兩個結合是利益分配的長效機制和制度的重要原則。在文化產業生態園的利益分配機制和制度的構建過程中,一定堅持好這兩個結合,堅持兩個基本原則,才能更好促進侗族文化產業生態園建設和發展。
綜上所述,關于侗族文化產業生態園的建設是侗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一個歷史必然性,現在黔湘桂侗族地區文化旅游風景區和侗族鄉村旅游區等建設,為構建具有多功能或單功能的具有一定規模的侗族文化產業生態園打下了現實的基礎。現在構建侗族文化產業生態園的工作是對現有的黔湘桂侗族地區文化旅游風景區和鄉村旅游區等進行相應規劃和調整,按照侗族文化產業生態園的建設要求和指標進行布局和設計,構建適合侗族文化產業發展的生態園區,以更好促進侗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
作者:江明生單位:天津師范大學貴州師范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