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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國民辦高校法學教育目標定位
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后,我國高等教育的資源配置模式由政府集中統一的資源配置模式向多元化的資源配置模式漸進轉變,一個重要的表現就是民辦高等教育的迅速發展。自1984年黃河科技學院作為中國第一所民辦高校建校以來,民辦教育便在中華大地上蓬勃發展起來。時至今日,民辦教育已經成為我國教育領域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科教興國的國家發展戰略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高校法學教育的目標一般有三種:培養精通法律的管理人才;培養從事法學教育和法學研究的法律理論人才;培養法律實踐人才。在教育部高等學校法學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中國法學會法學教育研究會(簡稱“兩會”)2009年年會暨中國法學教育發展論壇上,徐顯明教授在會議總結中指出:大家已基本形成共識,法學教育應該向職業化方向發展。同時,民辦高校因其社會環境和自身發展歷史的制約、學生入學基礎的不同等決定了它應用型高校的辦學目標,法學教育的目標也應定位為培養法律實踐人才,應營造鼓勵、支持、助力在校學生報考并通過司法考試的良好氛圍,所以進行以司法考試為導向的教學改革勢在必行。
2我國民辦高校法學教育存在的問題
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制約,目前很多民辦高校法學教育仍然過多地強調理論教學,與司法考試嚴重脫節,導致了學生獨立面對司法考試時茫然無措等現象,具體來說存在問題有:
2.1教學理念與學校定位不一致
教學理念是選擇教學模式的前提。當前,很多民辦高校無視應用型高校的教學定位,只在形式上強調運用型的法學人才培養,但實際操作中仍然更多地強調法條教學,這種教學理念顯然與應用型人才的培養目標相悖。
2.2課程設置依然只強調理論知識
在課程設置上更多地強調法學理論知識的傳授,法理學、法哲學以及法律發展史等課程占有很大的比例,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學生接受法律實務的機會。這種重理論教學、輕實踐教學的課程設置,導致學生在經過幾個學期的學習之后連最基本的分析能力都無法建立,更不要說法律思維的培養。
2.3教師業務能力單一
法學學科要求教師在教學過程中做好實踐指導者的角色。然而民辦院校由于師資力量薄弱等各方面的原因,教師需要承擔的教學任務比較重,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教師參與法律實務。承擔法學教學的教師自身尚且缺乏實務能力,怎能要求其在教學中指引學生提升法律運用能力,培養掌握法律實務知識的人才呢?
2.4實踐活動的開展不夠深入
案例教學法、診所式法律教育和模擬法庭等都是培養法律運用型人才的有效方法。美國等國家在法學教育中采用案例教學法,如開設相應的技巧課程培養學生實務操作能力。很多民辦高校對法學教學同樣都要求教師在課堂教學的基礎上開展實踐活動,比如模擬法庭,案例討論、分析等。但教師囿于教學資源的不足和自身實務經驗的缺乏,很難在具體的實踐教學中指導學生故而更傾向于傳統的教學模式,實踐活動的開展流于形式、不夠深入。
3以司法考試為導向實現民辦高校法學專業教學改革的途徑
黃河科技學院法學專業教學通過課程體系、教學模式、校企合作、教學質量評價等環節充分與司法考試結合,大四學生司法考試通過率始終在30%以上,遠高于全國的平均通過率,更有學生取得449分的高分,大大提升了人們對三本院校學生的印象,而這樣的成果得益于該校法學專業以司法考試為導向的教學改革。
3.1明確應用型人才的培養目標
培養目標是專業培養方案及課程設置等的前提。為實現學生充分就業的目標,民辦本科法學專業的培養目標就應當定位為應用型人才,所以司法考試就是法學教學的一場必須面對的考驗。3.2參考司法考試充實教學內容、優化課程設置圍繞著司法考試,教學內容中不但要有基礎理論,更要在課程體系中增加倫理與職業、法律知識與技術相結合的富有人文基礎的課程,講授中要引入歷年司法考試試題,要增加實務課程以提高學生分析推理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文書寫作能力等,以期具備法律職業能力。
3.3建立激勵機制,培養雙師型教師隊伍
教師缺乏實務經驗,最直接的體現就是在教學中無法以第一手資料指導學生分析、解決問題,教學更容易停留在從理論分析到法條分析的階段。應在績效考核中建立激勵機制支持法學教師參與法律實務活動,把案例材料帶到課堂,以培養學生分析案例、發現問題、提出方案的能力。
3.4豐富實踐課堂的教學方式
民辦高校應根據自身的教學、師資力量等條件,選擇對話式教學、判例教學、實務培訓、成建制實習以及項目式教學等實踐教學方式,提高學生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表達能力以及作出準確判斷的能力。同時建立教學質量督導機制,督促實踐教學的落實。
3.5改革考核方式,強化教學過程管理
民辦高校應加強教學過程的管理,以保證教學質量。要摒棄“輕視過程、只重結果”的做法,要加大對學生平時作業、案例評析等實踐環節參與程度、律所等第三方評價結果的考核力度,進而提高學習質量。
3.6明確通過司法考試可加學分
通過司法考試能為學生的就業增加決定性的砝碼,所以“通過司法考試可加學分”這種導向性規定無形當中提高了學生對司法考試的重視程度,進而會提高畢業生的就業質量,實現對學生的真正負責。
作者:韓瑞萍單位:黃河科技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