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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區機關請銷假及考勤制度》,結合指紋化考勤管理,特制定如下補充規定。
一、考核適用范圍
在機關辦公樓集中管理的干部職工。
二、指紋考勤時間及規定
1.不參加房屋征收工作人員每天四次指紋考勤:
每日上午上班前(8:40前)
每日中午下班前(11:20-11:40)
每日下午上班前(13:40前)
每日下午下班前(夏季16:50—17:10冬季16:30-16:40)。
2.房屋征收工作期間,因工作需要確實無法參加考勤的工作人員由各局提出書面申請,局長審核同意后蓋章報辦公室備案。已報備名單的工作人員可不再參加指紋考勤,便各地塊隨著征收戶數的逐漸減少,要相應減少房屋征收工作人員的數量,變動情況由各局負責人審核后報辦公室行政科備案。
3.指紋機全天固定在門衛室墻上,參加考勤人員只要上班,不論遲到與否,都必須刷指紋考勤,上班后30分鐘內刷指紋考勤計為遲到,超過30分鐘計為曠工,下班前未在規定時間內下班刷指紋考勤計為早退。
4.刷指紋時如考勤機不能識別指紋或不能正常工作,要第一時間通知辦公室行政科,并采取補救措施,否則視為未出勤。
5.常用和備份指紋因各類原因刷指紋不順暢時可到辦公室行政科重新采集。
6.因班車延誤導致在規定時間內無法刷指紋,由辦公室行政科工作人員上車登記人數,采取補救措施,視為正常出勤。
7.因上級領導臨時交辦的工作任務,導致工作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無法刷指紋,在工作辦結后及時到辦公室行政科備案,由本人提交情況說明并由分派工作的領導審核簽字。
8.因出差、因公、因私請假不能刷指紋考勤必須提前填寫《請假審批表》,并報辦公室行政科備案。特殊情況來不及填寫《審批表》的,可由其他人員代為填寫,按程序經相關領導簽字確定后報辦公室行政科備案。假期結束及時到辦公室行政科銷假。
9.在上班時間內,因特殊原因需提前離崗的,需填寫《提前離崗審批表》,注明離崗原因、離開時間,按程序經相關領導簽字確認后,報辦公室行政科備案。返回后及時到辦公室行政科銷假。
10.考勤情況辦公室行政科每月匯總一次,通過對照刷指紋記錄、《審批表》,確定考勤情況。因公外出、出差、休公休假的確認為出勤;因私請假確認為請假;遲到人員、提前離崗人員由辦公室行政科研究確定出勤天數;其余無故未刷指紋機考勤、沒有《申請表》備案的,一律視為曠工,并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辦公室結合機關部門月工作量化考核,每月通報指紋考勤情況,年終按機關制度執行獎懲。
本制度自2012年9月1日起正式實行。